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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30069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爱乐达爱乐达(SZ:300696)2025-08-27 22:48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 被解除职务、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如因董 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