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应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人员不得担任[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0] - 公司最迟在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1] - 深交所异议候选人不得参选[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3]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请撤换[14]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通知和议案并形成记录[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或行使[20]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32] 信息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专门会议应记录所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6]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28] - 董事会办公室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6] - 公司应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37]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7] - 董事会秘书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并及时办理公告事宜[39] - 公司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履职,阻碍时可向相关机构报告[39]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等取得未披露额外利益[39]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0] - 董事会可修改本制度并报股东会批准[42][43]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
观想科技(3012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