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13]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7]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案提出董事候选人[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6]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39] - 董事会有权处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额度以内的公司资产[40] - 董事会有权批准单次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额度以内的融资等事项[40] - 董事会有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额度以内进行对外投资[41]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41]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5000万元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额度以内的资产事项[41]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额度以内的单个境内主业投资项目[41]
省广集团(0024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