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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壶化股份壶化股份(SZ:003002)2025-08-27 22:5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2] - 召开临时董事会需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审议事项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出售、收购重大资产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事项[5]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指标涉及多方面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6] - 审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对外担保权限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7] - 审议不同额度关联交易,超标准需提交股东会[7] 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3]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相关规定[20]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下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4]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为10年,若影响超10年保留至影响消失[28] - 会议提案应符合条件并书面提交[1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传真[21] - 董事长和提案董事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6] - 会议内容公开披露前属内幕信息,与会人员有保密义务[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