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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文(0024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凯撒文化凯撒文化(SZ:002425)2025-08-27 23:5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 补足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