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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6032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新药业天新药业(SH:603235)2025-08-28 15:5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出[8]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2] 会议出席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人一次不超两名[15][21] - 审议关联交易有委托限制[21]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表决[20] 定期报告签署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22] 提案表决规则 - 每项提案讨论后适时表决[25] - 提案通过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31] - 未通过提案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9] 提案延期规则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0] 决议责任与公告 - 董事在决议签字担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且记载可免责[41]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公告前保密[43] 决议执行与报告 - 董事执行并督促高管执行决议,遇问题报告[4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相关内容,人员签名[46]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4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董事会解释[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