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6032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会议参与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须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2] - 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7] 会议召集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8] - 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通过[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1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会议参与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须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2] - 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7] 会议召集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8] - 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通过[1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11]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