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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301153)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中科江南中科江南(SZ:301153)2025-08-28 16:01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直接负责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 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 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 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影音影像 资料、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