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科江南中科江南(SZ:301153)2025-08-28 16:01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等人员向董事会提建议[2] 成员构成及产生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召集人与任期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召集人主持,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1]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12] - 规程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