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即高级副总裁,下同)、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下同)。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董事会 任命,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