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股权登记与会议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信息前,会议登记终止[1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4]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8]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参照规范意见办理[28]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时代出版(600551) - 时代出版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