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4] 交易与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提案,持股1%以上可提临时提案[12][13]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2]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8]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9]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30]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0] 监事与监事会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33]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即1人)[34] 财报报送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3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5]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40]
古鳌科技(30055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