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2] - 公司将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7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5] - 删除“监事会”“监事”表述,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相关章节[5] - 新增第五章的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认可方式,部分情形需经股东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建议[1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13] 担保与股东会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要提交股东会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需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4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3]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部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7]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3]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有关报纸上公告[5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7]
风语筑(603466)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