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筑(603466)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2]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3]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特定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解除[1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专门会议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6]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16] - 意见分歧时董事会分别披露[17] - 特定情形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资料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5] - 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并保存十年[2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责任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6]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29] - 董事会决议违规应担责[29] - 特定情形取消收回奖励性薪酬并披露[29][32]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