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语筑(603466) -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风语筑风语筑(SH:603466)2025-08-28 16:5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17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6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59477.4189万元,股份总数59477.4189万股[6][14] - 发起人辛浩鹰、李晖、程晓霞、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股49.05%、40.50%、0.45%、10%[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28] 公司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资助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3]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有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9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等高级管理人员[103]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比例要求[115]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期满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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