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亚虹医药亚虹医药(SH:688176)2025-08-28 16:51

适用对象与文件形式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人员和机构[5] - 信息披露文件形式包括招股说明书等[2] 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语言浅白且采用中文文本[8]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如实反映、客观合理[8]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9] - 披露信息应内容完整,不得选择性披露[11]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17]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及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0]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9]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事项[16] 交易与事项披露 - 按照《上市规则》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3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34]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3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37]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0]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3] - 公司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45] 披露媒体与时间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为信息披露媒体,全文和摘要按规定披露[47] - 公司信息可载于其他公共媒体,但刊载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47] 内幕信息管理 - 向政府或银行等机构提供涉及内幕信息的材料应书面告知其保密义务[50]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1] -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50] - 依法报送时需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50]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0]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0]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索赔[5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组织检查、更正并处分责任人[51] 时间定义 - 本制度“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第一时间”指当日[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