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36个月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9] - 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 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报告在下任填补后生效[12] - 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3]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事项[15]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10年[19] 会议相关 - 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会议资料和信息[19]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报告与利益 - 被免职且认为理由不当应向交易所报告[23]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除津贴外其他利益[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应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义务与制度 - 对公司及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26] - 遵守法规章程,维护公司利益[26] - 任期结束后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章程》董事义务适用于独立董事[26]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报股东会批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7]
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