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 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公司设立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 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 识和经验,并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