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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虹医药(688176) -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亚虹医药亚虹医药(SH:688176)2025-08-28 16: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情况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需扣除关联股东后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5] 董事选举与提名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须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简历[38] 其他规定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42] - 未登记股东原则上不得参加股东会,经批准需提交规定文件并审核符合条件才可参加[43] - 股东应开会前入场,中途入场需经主持人许可[44] - 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发言需先举手经许可[46] - 已登记的公司股东、董事等可出席股东会,其他人士不得入场[49] - 会议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违规发言[47] - 与会董事等经批准可发言[48] - 发言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股东身份等情况[50]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坚持朴素从简原则[50] - 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行为并通知公安处理[51] - 会议主持人有权宣布暂时休会或休会[55] - 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无异议后主持人宣布散会[55]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55] - 公司董事长督促检查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