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金额界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董事长批准[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经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批准[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8]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1]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9]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回避表决[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8]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按类别预计,超预计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0]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0][22]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半数以上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其他关联交易要求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4] - 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六种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决定[17] - 关联交易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休会期间董事会可先签协议执行但需股东会追认[19] - 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9]
美湖股份(6033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