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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济药业(000952) - 广济药业《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广济药业广济药业(SZ:000952)2025-08-28 16:5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需召开[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需召开[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需召开[1]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10日内反馈[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2] - 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变更请求需征得股东同意[11]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议[11]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1] - 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7]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7] 会议规则 - 主持人违反规则使会议无法继续,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主持人继续开会[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股东质询解释说明,四种情形可不答复并说明理由[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7]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自己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选举投票计算 - 股东选举董事时全部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数之积[36] -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且只能投向候选人[36]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且只能投向候选人[36] 选举结果 - 表决完毕按候选人所得票数决定入选人员[36] - 差额选举中候选人票数相同且只能一人当选,股东会应对候选人再次投票[36] 会议决议执行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监事实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11]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11]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其他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11]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