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 - 广济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 重大事项审议 - “购买或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等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以内,董事会有权审批;占2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 对外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单笔担保额不超10%,为单一对象担保额不超规定[2] - 对外担保额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 - 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