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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股份(6030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众鑫股份众鑫股份(SH:603091)2025-08-28 16:54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方法[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董事长可批准特定金额以下关联交易[8] - 董事会可批准特定金额以上关联交易[8] - 股东会批准特定金额及比例以上关联交易[8]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按出资额累计计算[10] - 上市公司放弃优先增资权等按涉及金额累计计算[10] - 放弃优先增资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按对应净资产计算[10]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以发生额累计计算[10] 财务资助及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及担保需特定审议[11]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1] 审计与评估报告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资产需提交特定审计报告[13] - 为其他非现金资产需提交特定评估报告[13]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9] 违规责任 - 未回避表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无效并担责[20] 报告与审批流程 - 职能部门向总经理报告关联交易[13] - 特定关联交易先经独立董事审议[13] - 总经理决定的关联交易3日内报告董事会[22] 履职原则与处分 - 总经理、董事会履职应遵循特定原则[22] - 总经理不履行报告义务董事会可处分[22] - 董事会不履行报告义务股东会可处分[22]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个人只能代表一方[22] - 关联人不得干预公司决定并担责[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与解释[2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