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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联翔股份联翔股份(SH:603272)2025-08-28 17:0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 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可以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前 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