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的 信息披露;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 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