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8]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2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日常办事机构应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会议(特殊情况除外)[22] - 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召开后两周内交证券部保存[27] 审议规则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会议审议议案和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履职相关 - 公司提供履职所需经费[20] - 披露委员会人员和年度履职情况[2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22]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3]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4] 委员职责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低于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22] 规则相关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8] - 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