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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联翔股份联翔股份(SH:603272)2025-08-28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获批发行2590.675万股普通股,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362.70万元[7] - 发起人卜晓华持股1100万股,比例64.7059%;陈燕凤持股600万股,比例35.294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10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362.70万股,均为普通股[18]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56]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1] - 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股东[61]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5] - 股东会通知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4]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5] - 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87] - 股东会通过分红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8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8]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115] 高管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14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45]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每届任期3年[150]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7]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5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51]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52] - 上市后前三年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5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1][17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