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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6032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联翔股份联翔股份(SH:603272)2025-08-28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1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表决与决议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其他规定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4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