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董事会设一名秘书,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负责[2] - 需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等条件[2]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等人员不得担任[5] 聘任与终止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8] - 秘书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董事会可终止聘任[10]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职责与责任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14] - 公司保证秘书履职所需工作条件[15]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害,应担法律和经济责任[18] 细则实施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