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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60093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爱柯迪爱柯迪(SH:600933)2025-08-28 17:19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 事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面会应有书面记 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提 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 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年度报告内容,防止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发生。 第五条 会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