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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6009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爱柯迪爱柯迪(SH:600933)2025-08-28 17:19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 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以及《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