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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6009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爱柯迪爱柯迪(SH:600933)2025-08-28 17:19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治理,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 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并对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公 司财务、审计、证券部门的工作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