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雄集团(00057) - 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EN HSONG HOLDINGS LIMITED 震 雄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057) 震雄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宣布,載列於二零二五年七 月二十五日召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之通告(「通告」)內建議通過的決議案(「該等決 議案」),已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 上,獲本公司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 於股東特別大會舉行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630,531,600股,此乃賦予股東權利出 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該等決議案之股份總數。本公司並無任何股份賦 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第13.40條所載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表決贊成決議案,亦無任何本公司股東須根 據上市規則規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表決權。概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