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2] - 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废止[2]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4] - 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5] 法定代表人相关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新增章程条款规定法定代表人相关权责[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将原爱柯迪有限公司股权对应净资产按1:0.6647折为公司股份,出资到位时间为2015年7月[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申请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特定情况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3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4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2]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33]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33]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33]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3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4]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34] 其他 - 公司对26项制度进行修订,2项制度进行制定,2项制度进行废止[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修订制度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事项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40][41]
爱柯迪(60093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