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细则与决议 - 公司细则于2025年8月28日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获采纳[2] - 特别决议案需有权表决股东以不少于四分之三或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17][18] - 普通决议案需有权表决股东以简单多数票通过[18] 股本相关 - 公司股本分为每股面值0.10元的股份[21]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增加股本,可合并、分拆、分类股份等[23] - 类别股份特别权利更改需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少于四分之三面值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类别股份持有人单独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27] 股份发行与处置 - 公司未发行股份由董事会处置,不得折价发行[28] - 董事会可发行认股权证等证券[28] - 公司可就股份发行支付佣金及经纪费用[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可按规定转让股份,董事会可决定转让登记[45][46] - 股东未支付催缴股款及相关费用前,无权收取股息等[36] - 股息支票或股息单据连续两次未兑现,公司可停止邮寄[51] 股东大会 - 公司每个财政年度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2名亲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并有权投票的股东[59] - 以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股东每持有一股缴足股份投一票[67]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人数不得少于2名,无上限[81] - 股东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以普通决议案方式罢免董事[83] - 各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告退[85] 董事会权力 - 公司业务由董事会管理及经营,可行使未要求公司在股东大会上行使的所有权力[104] - 董事会有权给予人士配股份的权利或选择权,给予董事等人员公司溢利参与权[105] - 董事会可行使公司权力筹集或借贷款项,可抵押公司业务、物业等[109] 股息与储备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布派付股息,但不得超董事会建议金额[129] - 董事会可从公司溢利提拨款项作为储备[138]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将储备或基金金额资本化[139] 账目与审核 - 董事会须安排保存公司收支款项等真实账目[147] - 每年股东大会或其后特别大会上,股东须委任核数师审核公司账目[149] - 公司账目须每年至少审核一次[155] 清盘与其他 - 公司可清盘,清盘决议须为特别决议案[160] - 细则撤销、更改等须董事决议批准并获股东特别决议确认[166] - 更改组织章程大纲条文或公司名称须以特别决议案进行[166]
信星集团(01170) - 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