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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6008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山西汾酒山西汾酒(SH:600809)2025-08-28 17:5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