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11]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低于70%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12]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预计未来12个月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及额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额度[12]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2] 担保核查与报告 - 公司财务部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披露结果[17][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报告董事会[30] 担保展期与责任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2]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以外提供担保视同上市公司担保[1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9][34]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3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36] - 保证合同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的保证责任[37] - 未约定保证期间连续债权保证有风险,公司应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38] -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主合同变更,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0]
三江购物(601116) - 三江购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