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601116) - 三江购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董事高管买卖申报 - 买卖股票需提前3个交易日填问询函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3] - 新任需在相关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6] 董事高管股份减持 - 任职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0] 董事高管股份转让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3] - 离职后6个月内等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13] 减持计划相关 - 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 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在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7]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所得收益归公司[13] - 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披露违规情况、补救措施等[17][18] - 违反制度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公司处分责任人[20] 其他规定 - 持股变动应自交易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标准,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8]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以最新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为准[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