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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英利汽车英利汽车(SH:601279)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 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 务。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 委员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1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 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