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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6880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微公司中微公司(SH:688012)2025-08-28 17:54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 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 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