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68851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办法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坚持依法使用、计划严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 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 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