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董高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4]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6] 报告与公告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17]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公告[17] 其他 - 董高人员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可追究违反制度规定董高人员的责任[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后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