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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华旺科技华旺科技(SH:605377)2025-08-28 17:54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审议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