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22]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1] 独立董事其他事项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7][28]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7]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4]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抵触按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6]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6]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