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50,966,7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667.0268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56,670,268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东与股权 -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钭江浩分别认购42,900,000股和23,100,000股,出资比例65.00%和35.00%[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公司董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者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维权[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7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满足条件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10] - 公司年度盈利且有可供分配利润应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1][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不经股东会决议需董事会决议[127][128]
华旺科技(605377)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