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603091)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股东权益与监管 - 大股东定义及表决权影响[2]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9] 资金往来管理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6] - 财务、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6] 资金占用处理 - 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披露信息[9] - 可申请司法冻结占用方股份及多种抵债方式[9] 人员责任 - 董事等怠于履职或协助侵占资金的处理[11] - 董事等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 制度施行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及修改[13]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