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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凯科技(6883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键凯科技键凯科技(SH:688356)2025-08-28 17:54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2]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2]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部分利润指标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2] - 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需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14]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30] 交易披露情况 -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及时披露[20]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1] - 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等四种情况需及时披露[23] - 公司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情况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3]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及时披露影响[33]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情况[3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需披露异常波动公告,计算重新起算[36] - 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则停牌核查[3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3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等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6]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7] - 重大事件报告人应在获悉后及时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相关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58] - 董事会秘书将审定或审批的信息披露文件提交上交所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60] 信息问询与报告 - 公司证券事务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信息,涉及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多方面情况[6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问询,逾期未答视为不存在相关信息[63][64] - 报告义务人知悉敏感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不超两个工作日报送加盖公章书面材料和电子邮件各一份给证券事务部[76]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66] - 公司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9] - 证券事务部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文件等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10年[80] - 定期报告等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10年[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