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6033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公司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明确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认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原因,对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