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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湖股份(6033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美湖股份美湖股份(SH:603319)2025-08-28 17: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