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医药(301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