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3005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施行[5] - 特定议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5]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7] - 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9] - 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通讯等方式[9] - 每名独立董事对议案享有一票投票权[9] 会议意见与记录 - 发表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等[9] - 会议记录应载明意见并保存至少十年[10]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11]